聚落普查計畫流程
聚落研究發展委員會之運作
1.籌組聚落研究發展委員會:
首先邀請過去在鄉鎮內已有深入了解,或曾研究該鄉鎮並提出論文著作者,共組「屏東縣聚落研究發展委員會」。
2.分案進行資料收集及初步調查:
2.1資料收集方面
(1)屏東25鄉鎮有關聚落歷史與發展之文獻資料(規劃團隊提供光碟一片)
(2)各位委員就自身最了解的鄉鎮補充蒐集。
2.2初步調查與篩選
提交鄉鎮聚落初步調查報告,由委員會召開「聚落篩選會議」(提報委員需準備聚落分析評估表(詳附件一)及相關圖、照片及簡報),經委員會初步討論篩選具潛力之聚落,擇日委員會(全)赴現場履勘及共同討論。
聚落初步調查篩選準則(「聚落登錄及廢止審查及補助辦法」第2條) 1.整體環境具有地方特色 聚落必須是一群建築物,在特定範圍當中,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建築形式、裝飾與藝術特色,而這些特點在現代的建成環境中是具有特殊性的。 2.歷史脈絡與紋理具有保存價值 歷史性的聚落,許多是長時間累積而成,許多空間與脈絡紋理,是長時間以來互相約定、互相妥協所形成的發展過程,亦具有保存之價值。 3.設計形式具藝術特色 部份聚落空間是人為規劃的設計形式,也就是說,聚落建築群係人為規劃而成者,在規劃時具有特殊的目的,且其規劃的空間具有藝術、美學的特色。 |
3.深入實質調查工作:
履勘評估後,具有登錄為「聚落」潛力者,負責之委員,再進行「深入調查工作」。
調查重點包括:
- 該聚落之涵蓋範圍:含平面配置圖、地籍套會圖、範圍內建築清冊、土地地號清冊及面積等
- 聚落座落區域歷史發展:含聚落創建興修過程、聚落變遷情形與經濟發展而產生之生態環境改變...等
- 創建時擇址條件
- 目前整體特色與現況:含重要景觀元素、文化與藝術價值。
- 區域範圍內重要的文化資產(包括有形、無形文化資產)
- 後續維護的重點,以及維護的方法。
(ps衛星定位系統(GPS)定位輔助)
4. 聚落文化保存與活化再發展方案
具有登錄為「聚落」潛力者,後續得邀請聚落所有權關係人及住戶代表,蒞會來共商「聚落文化保存與活化再發展」的計畫相關事宜,或由本委員會赴現場與住戶關係人座談會,蒐集意見,供活化方案規劃參考。
附件一:
聚落之分析評估表
名稱: 鄉 村 聚落 |
日期: 年 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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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標準 |
是否具備該基準 |
說 明 (並請善加利用圖說或照片輔助說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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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聚落登陸及廢止審查及補助辦法第2條所訂登錄基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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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整體環境具有地方特色者。 |
□具備 □未具備 |
如具備本項基準 請說明 (不足書寫請續行/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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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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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照片001】照片內容解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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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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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照片002】照片內容解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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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歷史脈絡與紋理具有保存價值 |
□具備 □未具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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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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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圖00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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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設計形式具藝術特色 |
□具備 □未具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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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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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圖 ooo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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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、相關所有權人對於保存與活化發展的意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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